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112执134号
济南冠世建材有限公司与山东盛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鲁01民终986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山东盛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济南冠世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执行到位并发还申请人案款1810867.79元,收取执行费20508元。至2023年1月28日为止,济南冠世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23)鲁0112执13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