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建建设有限公司

(2022)皖1823执保107号泾县海峰建材销售中心、安徽广建建设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皖1823执保107号
行政庭、泾县海峰建材销售中心:
本院受理(2022)皖1823执保107号泾县海峰建材销售中心申请执行安徽广建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22)皖1823民初440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
冻结登记在被申请人安徽广建建设有限公司名下的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2个,中国建设银行账户1个,冻结金额95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487492.51元。
查封万春生名下坐落于泾县桥头8号房屋(房产证号泾房地权证泾川2009字第0××4号,土地证号泾国用2009第1××2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本保全办结,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