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云0328执1466号
原告:***,女,汉族,1968年9月1日生,曲靖市沾益区人,文盲,住曲靖市沾益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丁群(原告***之夫),男,汉族,1968年11月23日生,曲靖市沾益区人,初中文化,住曲靖市沾益区,特别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胡晔,云南宏益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授权。
被告: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4587976853Y。
法定代表人:汤建元,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艺林,男,汉族,1975年10月18日生,陕西省合阳县人,大专文化,公路工程师,住,住曲靖市沾益区别授权。
本院于2020年11月19日受理***与中交三公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本案已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完毕,本院对本案已依法办理结案手续报结。
审判员 陈梅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书记员 陶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