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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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381执恢1533号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安徽祥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祥龙钢结构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安徽祥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祥龙钢结构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5)温瑞商初字第03092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6月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安徽祥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祥龙钢结构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381执恢1533号【初执案号:(2016)浙0381执171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