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山东恒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26执1879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恒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2022)鲁0126民初201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山东恒大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22年11月8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第二、三、四项执行内容,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规定,通知如下: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2022)鲁0126民初201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第二、三、四项执行内容履行完毕。
商河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