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众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云南众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云0112民初8883号 申请人:云南众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华苑路279号4幢10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112077616671U。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云南百姓律师事务所律师,特别授权代理。 被申请人: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学府路690号***技园内五号厂房B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09887972E。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审理原告云南众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美制药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云南众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2400000元的财产。申请人云南众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已向本院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云南众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云南通用善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2400000元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杨 洁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