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凯翔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鹏翼路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永济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晋0881执保65号
某法庭:
你庭室于2025年3月18日向本院执行局移送执行(2025)晋0881民初759号民事裁定书,经立案庭立案后予以实施。本院查控结果为:以582939.65元为限冻结了某公司的银行存款,实际冻结了某公司582939.65元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6年3月19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保全案件以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