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宏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宏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通奥华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612执2988号
申请执行人南通宏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奥华燃气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300000元。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南通奥华燃气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304400元,本院收取执行费4400元,退付申请执行人300000元。现本案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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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