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华林商砼建材有限公司

麻城市华林商砼建材有限公司与某某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鄂1181执恢587号
申请执行人:麻城市华林商砼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麻城市龙池桥宋家河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8105544803XU。
法定代表人:孙博,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范德凯,湖北博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85年5月5日出生,汉族,湖北省麻城市人,住麻城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麻城市华林商砼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申请恢复执行一案,根据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鄂1181民初3609号民事调解书之规定,本案执行标的为案款25820元、诉讼费222元、执行费287元。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经过自行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已按和解协议履行了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麻城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鄂1181民初3609号民事调解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