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慧正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宜昌某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宝加利陶瓷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鄂05执42号
宜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湖北宝加利陶瓷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宜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宝加利陶瓷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1)鄂知民终115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额85683元(含执行费1168元)。经本院执行,湖北宝加利陶瓷有限公司已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现对(2022)鄂05执42号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