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财产保全告知事项通知书
(2022)黑06执保54号
关于本院受理的原告大庆科恩特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齐齐哈尔蓝宇石油设备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经依法作出(2022)黑06民初2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齐齐哈尔蓝宇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在大庆油田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债权2967305.85元。上述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二年。具体保全时间见协助执行通知书。现告知以下事项:
2022年3月9日向大庆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被申请人齐齐哈尔蓝宇石油设备有限公司在大庆油田水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债权2967305.85元。冻结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8日。
二〇二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