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陕0116执5292号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八路深业泰然大厦C座8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4738801E。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中山市时兴装饰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山市三乡镇平岚村马逕工业区增设一处经营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7224543548。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山市时兴装饰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4)陕0116执5292号案件的执行。
终结(2024)陕0116执5292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中山市时兴装饰有限公司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