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晋0109执3452号
王某某、某某有限公司:
关于王某某与某某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27016.89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人民币27016.89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王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苏园劳人仲案字(2024)第2177号仲裁裁决文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