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龙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桓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鲁0321执4246号
淄博某有限公司、中国某有限公司:
关于淄博某有限公司与中国某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人民币516500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358445元,扣除执行费53225元,本院已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淄博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5)鲁0321民初420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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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