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乾安县聚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乾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吉0723执1500号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乾安县聚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与乾安县聚太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0046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给付义务。至此,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吉0723执1500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