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辽0191执2762号
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标的129557.78元,现已执行到位168942.85元。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辽0191执276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