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武汉三宇机械有限公司与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川0311民初1042号
本院在审理原告武汉三宇机械有限公司诉被告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武汉三宇机械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9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武汉三宇机械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武汉三宇机械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740元,减半收取计1870元,由原告武汉三宇机械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李水红
法官助理 程晓娅 书 记 员 李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