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津0112执7744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中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西区)香港街3号G座108、109、110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执行人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市河东区八纬北路17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天津中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天津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22)津0112民初774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现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
联系人:***联系电话: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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