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豫0182执2594号
申请执行人:郑州市广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顺利,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河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家庭,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郑州市广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河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豫0182民初1074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郑州市广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河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支付138139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河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已支付申请人135000元,余款申请人自愿放弃。故(2019)豫0182民初10741号民事调解书的义务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