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晟理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燕钲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广东晟理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粤0891执1863号
***理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北京**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178799.73元,其中,货款1072300.97元,利息68819.35元(利息按照判决书计算,计至2021年9月27日止),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5066.62元(利息以1072300.97元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从2021年8月31日起计算至2021年9月27日止),案件受理费13565.27元、保全费5000元,本案执行费14047.52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北京**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粤0891民初2654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