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祥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市津南区新兴某某建筑工程机械租赁站、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津0112执恢945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津南区新兴**建筑工程机械租赁站,住所地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东风村村头。 经营者***,男,1967年7月14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津南区。 被执行人***,男,1968年7月3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 被执行人天津市祥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天津滨海民营经济成长示范基地创意中心A座1307室011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天津市津南区新兴**建筑工程机械租赁站与被执行人***、天津市祥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本院作出的(2022)津0112民初7433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现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