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西安供电公司

西安亮丽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西安供电公司等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103民初11886号 原告:***,男,1970年2月23日出生,汉族,住西安市碑林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康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康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西安供电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 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西安亮丽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西安市新城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市(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陕西静远新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西安供电公司、西安亮丽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7月13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原告***于2022年11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与法不悖,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2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刘 曼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法官助理  彭 悦 书 记 员  韩珂秦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