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葛洲坝集团三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白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川3331执119号 安阳市xxxx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xx坝集团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阳市xxxx仓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xx坝集团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应交执行款(本金+迟延履行金+执行费)193503.826元,被执行人于2025年8月4日、14日自动履行165352元,双方经协商后,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应收款20000元及迟延履行金8151.826元,执行费2680.28元,因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减半收取1340.14元。以上款项除执行费外,均由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直接履行,履行依据提交本院在卷佐证。至此,安阳市xxxx仓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4)川3331民初167号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zdqz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