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某有限公司、韶关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粤0205执1070号 韶关市达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广东韶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韶关市达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东韶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5年8月4日立案执行,执行依据为(2025)粤0205民初992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为货款167871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在执行过程中,经申请执行人韶关市达濠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确认,被执行人广东韶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已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另本院扣划了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678717元,扣除本案执行费19440元后,剩余的1659277元退回给被执行人广东韶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综上,本案已执行完毕。现通知如下: (2025)粤0205执1070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