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1)黑0624民初284号
原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建筑安装服务队与被告北京燕山建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原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建筑安装服务队于2021年1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建筑安装服务队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建筑安装服务队承担。
审判员 鞠红艳
书记员 车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