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方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申请执行山西方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岢岚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晋0929执115号
申请执行人齐建军,男,汉族,山西省兴县人。
被执行人山西方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太原市小店区并州南路西一巷24号。
法定代表人郭某森,男,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本院(2018)晋0929民初579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齐建军与被执行人山西方晟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并交付申请执行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现予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