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京0114民初14622号
原告:***,男,1960年5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昌平区。
被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地役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8月4日立案。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