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1302执恢994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三耳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二街以南南北三路以东0001幢。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代理人***,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汉族,1985年8月16日出生,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冕宁县。
申请执行人湖南三耳重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合同纠纷一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2日作出(2021)湘1302民初178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12月15日恢复执行。被执行人**现已履行完毕。本案于2021年12月18日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