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通电器有限公司

江苏海通电器有限公司、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
(2021)湘0111执7705号
江苏海通电器有限公司、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江苏海通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泰安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泰仲裁字第702号《裁决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依法执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故本案执行结束。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