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鸿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被追缴2018年至2020年少申报缴纳的印花税368.10元、车船税2528.80元、房产税72150.63元、企业所得税312983.30元,合计388030.83元,罚款194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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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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