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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与新疆千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人事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洛浦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新3224执561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0年3月1日出生,汉族,现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 被执行人:新疆千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新疆千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执行依据洛浦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20)新3224民初253号民事裁定书,立案时间2020年7月5日,申请执行标的90450元,经本院执行,该案已执行到位90450元。(2020)新3224民初253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已到期给付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已结。 特此通知。 洛浦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