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2021)川0824执保76号
苍溪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申请人中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
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
川08**民初3630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
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查封被申请人***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苍溪
县陵江镇杜里社区67140.88㎡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
号为,苍国用(2015)第0××3号】。
查封期限为三年。
附:(2021)川0824民初3630号民事裁定书一份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