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宇自控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天宇自控工程有限公司与湖南大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5)湘0103执1028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天宇自控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 被执行人:湖南大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某某 上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2024)湘01民终767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查明被执行人湖南大信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因涉及“保交楼”项目,其公司银行账户已被监管暂无法执行,为便于案件后续统一处理,该案暂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百六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5)湘0103执1028号案件的执行。 当事人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本院将恢复执行。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