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兆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溆浦县兆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1227执保3号 ***、溆浦县兆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2023)湘1227民初194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立案执行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溆浦县兆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已于2023年3月15日对溆浦县兆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溆浦支行账号尾号为988888的银行账户进行额度冻结2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3856.14元)、在中国农业银行溆浦支行账号尾号为004364的银行账户进行额度冻结2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0元,轮候冻结)、在长沙银行溆浦支行账号尾号为000001的银行账户进行额度冻结2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5097.87元)。至此,本案部分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