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智水环境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智水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上海宝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湘0181执2330号 湖南智水环境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宝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湖南智水环境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上海宝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上海宝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7788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