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川0104执恢1054号
本院在执行成都元素科技有限公司与四川中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7日作出(2020)川0104破申6号民事裁定,受理了对四川中软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以(2020)川0104破4号决定书,指定了破产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川0104执恢105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 海
审判员 鲁 通
审判员 王雪梅
书记员 倪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