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珠峰铁塔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保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冀1126民初26号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申请人:***。 被申请人:河北珠峰铁塔有限公司。 原告***、***、***、***、***、***、***、***与被告河北珠峰铁塔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保险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18年1月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河北珠峰铁塔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5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并已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河北珠峰铁塔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05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