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化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湘1322执1538号
申请执行人**巨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市。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新化县奉家镇百茶源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湖南省新化县。
法定代表人:***,该村民委员会主任。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巨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新化县奉家镇百茶源村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书面报告撤回对本案的执行。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新化县人民法院(2022)湘1322民初15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立即生效。
审判员 罗 武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
执行员 ***
书记员 张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