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湘1129执154号申请执行人某某与湖南发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湘1129执154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4年7月11日出生,瑶族,湖南省**瑶族自治县人,现住湖南省**瑶族自治县。
被执行人:湖南发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地:郴州市北湖区***345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310007170021775。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72年10月10日生,住湖南省道县。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湖南发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湖南省**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湘1129民初578号民事判决一案,被执行人湖南发通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湖南省**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9)湘1129民初578号民事判决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