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行政案件行政裁定书
(2019)渝0106行审22号
申请执行人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6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渝规资(处罚决定)沙字第(2019)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立案受理后,申请执行人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本院申请撤回强制执行申请。
经审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撤回强制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应予准许。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十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重庆市沙坪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撤回对渝规资(处罚决定)沙字第(2019)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强制执行申请。
审判长  张玉晶 审判员  冯 晞 审判员  艾知宇
书记员  童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