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联精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因未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第四章第二十八条被罚款4万;责令立即停止擅自建办的水泥稳定碎石层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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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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