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大英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通知书
(2020)川0923执954号
立案庭:
立案庭与上海浩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川09民终1089号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你单位向本院申请执行。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执行。
一、请补充提交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
二、本案由成代龙负责执行。
三、扫描下方左侧二维码,关注阳光执行小程序,实时查阅案件办理情况,在线与法官沟通,案件查询码:215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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