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恒鑫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与长沙某某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湘0102执5162号
湖南恒鑫**贸易有限公司、长沙**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湖南恒鑫**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沙**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申请人申请结案。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湘0102民初2302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