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湘岳电力有限公司

湖南岳阳湘岳电力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新宁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湘0528执77号 湖南岳阳湘岳电力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收取湖南岳阳湘岳电力有限公司受理费一案,湖南岳阳湘岳电力有限公司应交纳案件受理费5849元。在执行过程中,湖南岳阳湘岳电力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交纳受理费5849元。本案已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通知》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