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三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邵阳大汉钢铁供应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
完 成 保 全 通 知 书
(2022)湘0502执保42号
邵阳大汉钢铁供应链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申请人邵阳大汉钢铁供应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岳阳市三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2022)湘0502民初660号民事裁定书,并进行财产保全措施,已实际冻结被申请人岳阳市三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银行账户金额(439786.00元)。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4月7日起至2023年4月6日止,届满时如确有必要继续保全,申请人应在期限届满前五个工作日之前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