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缆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缆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晋0702执477号 申请执行人:榆缆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为晋中市榆次工业园区中央大道。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8年6月20日生,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村民,住太谷县。 关于榆缆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晋0702民初3808号民事调解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拔、扣押、变价被执行人在银行的相应存款,债券、股票、基金等;扣留、提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