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缆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榆缆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神通电缆仪表成套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晋0702执1781号 申请执行人:榆缆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榆次区工业园区中央大道。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西神通电缆仪表成套销售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傅山路国力花园14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榆缆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山西神通电缆仪表成套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2019)晋0702民初3807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在银行的相应存款,扣留、提取其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评估、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范围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