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曼隆电梯有限公司

成都曼隆电梯有限公司、凉山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会理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3425执恢549号
成都曼隆电梯有限公司、凉山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都曼隆电梯有限公司与凉山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成都曼隆电梯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在本案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到位案款776996元人民币,本院依法兑付给成都曼隆电梯有限公司766927元案款,支付执行费10069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的规定,本院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会理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