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6)陕0103执2717号
西安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建工第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25)陕0103民初2219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执行标的932624.65元,执行费11726.25元。在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并发放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本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6)陕0103执2717号案件已执行完毕,于
2026年5月13日结案。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