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省凯里合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遵义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黔2636执28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贵州省凯里合力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遵义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303594188513D,贵州省遵义市余庆县体育馆。 法定代表人***。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丹寨县人民法院(2019)黔2636执285号之一裁定书,于2019年10月18日向被执行人遵义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立即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遵义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执行人遵义嘉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0500.00元,冻结期限为十二个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书记员***